2017-02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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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自成立以来,便提出“企业发展,环保先行”的口号。公司把肩负的环境保护义务和承担的社会责任铭记于心,从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出发,积极协调局部与整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,加大环保资金的投入,促进污染防治,保证企业所在地的环境安全。
公司认真对待环评及“三同时”验收提出的环保要求。“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项目”已通过了林州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,该项目于2011年1月动工建设,目前该项目的车间已经建成,设备还未安装。“年产260台掘进机项目”和“年产200台采煤机项目”,分别于2011年6月和2012年8月通过了安阳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。“液压支架改扩建项目”已通过安阳市环境保护局验收,现已进入生产阶段。
公司严格按照污染物申报登记制度执行,并按时足额向林州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排污费。公司环保设施齐备,运行能力可靠,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实施同步运转率在95%以上。目前公司已建立各种环保制度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。
公司坚持走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,严格执行国家环境政策、努力实现清洁生产、积极推进循环经济,促进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互协调,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”的发展战略。为实现可持续发展,公司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和发展目标,通过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、推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、进一步提升工艺技术和设备水平,持续推进清洁生产、加大环保投入、不断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、加强废物利用,走循环经济之路等途径来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。一手抓生产,一手抓环保,两者都不放,两者都要硬。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生产与环保的双赢,才能让企业在长足的发展中立于不败之地,才能为企业、为社会谋福利!